www.det365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
司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创新30项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协会),南通公证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更高水平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省、市司法行政2018年工作要点及省厅实施司法行政惠民举措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2018年司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创新30项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更高水平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大力实施司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创新30项举措,着力解决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实效,让法律服务成果更多惠及百姓,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优化服务、改革创新30项举措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项举措。
1.建立“5215”工业大企业法律服务团。整合全市骨干律师力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集中为全市一批“5215”工业大企业(500亿、200亿、100亿、50亿规模工业企业)提供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难题等优质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律管处,市律协)
2.建立重大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团。开展防范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企业融资风险、房地产波动风险“四项行动”,通过上门走访、“法律体检”,对重点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帮助构建整体防控解决方案,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服务民生幸福、维护和谐稳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律管处牵头,基层处,市律协)
3.建立环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团。推动各县(市)区建立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室),定期开展环境污染纠纷的排查预防,对排查发现和群众申请调解的环境污染纠纷第一时间调解。推动组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专业评估队伍,引导鉴定机构积极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免费办理重大环境污染证据保全业务,为环保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基层处牵头,律管处、司鉴处、公管处,市律协)
4.建立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以法律援助律师为主体,重点对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非法侵害、遭遇意外损害、生产经营不当、家庭成员违法犯罪等五种类型致贫对象提供法律维权帮助;开展脱贫致富项目法律服务,为基层扶贫项目开展“法律体检”,参与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廉政风险防范。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法律服务,为乡村企业发展和贫困人员自主创业提供法律服务。(责任部门:法援中心牵头,律管处,市律协)
5.建立“3+3”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有效对接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各阶段法律服务需求,构建专门服务项目建设的项目调解、项目公证、项目律师三大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南通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指引》,针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立项开工、投产运营等各阶段服务需求,提供网格、预约和驻点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项目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责任部门:律管处牵头,基层处、公管处,市律协)
6.推广“法企同行”服务品牌。联合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全市重大项目法律服务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和专题论证,为全市通创区、五山区、各开发区、高新区重大项目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律管处,市律协)
7.建立“侨之家·法律护侨顾问团”。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精神,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联合市外侨办、市律协、南通世界通商总会等部门,依托全球通商app,畅通境内外法律宣传及信息服务专栏,在提供法律咨询解答、风险评估、专题讲座、诉讼代理等方面为在通华人华侨华商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专业化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律管处,市律协)
8.推进“百所对接百镇”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全市100家律师事务所对接100家乡镇,进一步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协助基层党委依法执政、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增强基层企业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意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律管处,市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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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构建信息化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排查平台。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加强矛盾纠纷动态研判,探索建立更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预测、预警、预防制度,积极推进商事、知识产权、物业等领域,以及城市社区(500户以上的小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责任部门:基层处)
10.构建镇村新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和新型服务机制,推行预约服务、联动服务、网上服务等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和工作流程,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全面和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基层处牵头,律管处,市律协)
(二)服务民生10项举措。
1.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健全完善值班律师服务标准,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为受援人提供标准化的援助服务,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2.全力提供1万件以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平台建设,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缩短审批期限,提速援助效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3.全面实施12348南通法网24小时服务。按照“两级建站、三级支撑”总体架构,优化完善12348南通法网。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通过多渠道为群众提供“7天×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规范,健全完善功能互补、一体联动的工作体系,促进平台功能设置、业务服务、运行管理全面提升。(责任部门:信息处牵头,法援中心)
4.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在全市各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便民服务微信群,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实时发布法律服务活动资讯,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资讯、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指引、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服务。(责任部门:基层处牵头,律管处、市律协)
5.全面推行“互联网+调解”服务。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功能,丰富调解服务形式,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员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调解、视频调解、电话预约、专家会诊等多种形式的调解服务,努力提高精准调解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基层处)
6.全面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行 “互联网+公证”的网上公证事项申请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实现“让信息多走网路,让百姓少跑马路”,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提供“不见面”公证服务。(责任部门:公管处,南通公证处)
7.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对以下6大类15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一)婚姻状况、亲属(直系)关系;(二)住所地、违法犯罪记录;(三)出生、死亡、身份、曾用名;(四)学历、学位;(五)职务、职称、资格;(六)证书(执照)、文本相符。(责任部门:公管处,南通公证处)
8.全面开展“法护人生”专项行动。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需求,围绕公民不同年龄阶段的重点法律需求,制定并发布公民生命周期权利义务清单。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普法惠民活动。依托南通法网和南通司法行政双微端,开设“以案释法”栏目,每月推送法治宣传类案例。(责任部门:法宣处)
9.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出台《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法治文化作品研创中心,实施法治文化创作繁荣“十百千”计划,积极打造“覆盖城乡、便捷民众、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辐射圈。充分运用双微载体、QQ群、微信群等自媒体、融媒体平台传播法治文化资讯,推动法治文化载体信息化。举办第四届法治文化节,加大司法所、村(居)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力度,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责任部门:法宣处)
10.大力加强“回归加油站”和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服务。2018年内,实现省内监狱回归加油站覆盖率达到30%,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申请发起数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部门:社矫处)
(三)改革创新10项举措。
1.创新推进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公民或受案法院认定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行政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更理性、更充分地参与行政诉讼,促进行政争议依法化解。(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2.推进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辩护制度改革。实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值班律师工作开展,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3.加快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全市律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比例不低于20%。在市律师协会成立民商事调解中心,发挥律师在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责任部门:律管处牵头,基层处,市律协)
4.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设立全新架构的合作制公证处,增强我市公证发展活力,着力提供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公证服务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公证服务需求。建立合作制公证处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公益性评估、专案检查及绩效评估等监管方式,确保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偏离。(责任部门:公管处)
5.打造三大领域公证“嵌入式服务”。通过对非讼领域、家事领域及信用体系的嵌入式服务,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通过参与法院调解、送达、调查、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为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公管处)
6.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超市”。以“通城法博士”为普法形象大使,融合网络传播三大平台,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超市”。建设普法宣传综合网站平台,让法治宣传教育“入眼”。网站融法律条文、典型案例发布、法治文化作品展播、阵地呈现、法律知识考试等为一体。建设网络语音普法平台,让法治宣传教育“入耳”。入驻喜马拉雅网络电台,打造“每天懂点法”音频普法品牌。优化网络自媒体平台,让法治宣传教育“入心”。完善微信、微博、QQ群、微信群等移动自媒体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及时传播法治宣传资讯。(责任部门:法宣处)
7.打造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服务品牌。依托社区教育资源,将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家属纳入损害修复力量,建立“特殊人群家属学校”,开展法律常识、道德规范等教育,发挥特殊人群家属的亲情情感纽带作用。创建矫正微联盟,以项目化方式形成分类教育产品、科学化矫正方式,落实治本安全观,切实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部门:社矫支队)
8.开展社区矫正“损害修复”试点。在通州区开展以犯罪人改造、被害人谅解、社区友爱互助、社会平安和谐为重点的损害修复试点,建立县(市)区级司法局、司法所、所在社区三级损害修复组织架构,搭建司法行政与院校联合、司法行政与社会组织联合两大实战平台,建立律矫对接、科技强矫、被害人介入、分类修复、社会参与、精准帮扶等六项工作机制。(责任部门:社矫支队)
9.建立司法鉴定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控机制,借助公检法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巡查和专业技术评价,落实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认证认可常态化工作。(责任部门:行政服务处)
10.推动司法行政“智慧法务”建设。利用政务网、政法专网,与公检法等单位进行业务对接,实现远程视频协同办公,降低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办案成本,开辟法援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实现精准施援,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各项服务水平。(责任部门:信息处牵头,法援中心、公管处,南通公证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组织实施优化服务30项举措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30项举措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动员部署、抓落实推进、抓督促检查,每月专题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市局的决策部署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加强研究,创新思路,有力有序推进30项举措落地见效。市局责任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研究提出各项举措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各地要根据市局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紧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要求,既要完成市局统一“动作”,又要做好自选项目,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提升服务群众的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市局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对30项举措落实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各地各部门也要定期检查各项举措进展情况,做好各项任务的督查推进,推动30项举措长效化、常态化。要加强总结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广泛了解30项举措的具体内容,知晓获取服务的具体途径,并根据群众需求改进完善,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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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