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范荣建等同志记三等功的公示
2011年以来,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市“六五”普法规划,有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为我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通委〔2011〕46号)精神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六五”普法期间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为表彰先进、弘扬典型,激励全市上下更好地投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南通建设,更好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相关部门审核,拟对市级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范荣建等1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核培训处、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13~59001326
传真:0513~59000111
电子邮箱:ntgwyglc@163.com。
邮编:226007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南楼2716室。
附件1. 拟记“三等功”奖励人员名单
2. 拟记“三等功” 奖励人员简要事迹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通 市 司 法 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拟记“三等功”奖励人员名单(16名)
1. 范荣建,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2.吉宏莉,www.det365法制宣传处副处长
3.缪海昕,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
4.胡 炎,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处处长
5.沙 亮,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6.吴建东,南通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7.徐建锋,南通市物价局综合法制处副处长
8.张媛媛,海安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9.张兆祥,如皋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科科长
10.顾昕华,如东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11.季华昕,海门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12.姜莉莉,启东市司法局副局长
13.姜志亮,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
14.赵呈进,崇川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15.褚松元,港闸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
16.张 青,南通市新开街道司法所所长
附件2:
范荣建简要事迹
范荣建现任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自2011年分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宣传工作以来,他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攻坚克难,在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大联盟。该同志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群体、新闻媒体、社会志愿服务等组织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大联盟,在《刑法修正案》(八)、(九)以及公安部第123号令、第139号令出台之际,通过新闻媒体、组织上门宣教等方式进行普法;会同市疾控中心、餐饮协会、婚庆协会等部门,推进实施酒后驾驶干预项目,我市酒驾干预项目被全省表彰奖励;积极推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制订《南通市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机制》,开辟了“谈车论驾”、“城市大眼睛”、“不文明交通曝光台”等新闻媒体普法板块;积极推动将文明交通纳入诚信体系建设,会同经信委推进文明交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在全省率先上线“文明交通信用等级评价系统”。
夯实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基础。该同志积极为学生群体打造普法教育基地,先后推动建设崇川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通师一附、崇川学校、郭里园小学等交通安全情景教育基地,建立交通安全辅导员队伍,确保学生交通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保障学生安全,联合社会爱心公益企业,全面在市区对小学生发放交通安全“安全童行”小黄帽,受到一致好评。该同志积极推动建立四支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驾校学员群体、记满12分驾驶人群体、文明单位职工群体、社会公益志愿群体),并制定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和考核奖惩机制。
打造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品牌亮点。该同志通过创新工作,全力打造宣传工作亮点。积极策划“千企百校”文明交通主题宣教活动、每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重点源头监管驾驶人集中宣教等大型活动、“送头盔下乡”、“降速5公里”、“文明交通手拉手”等主题活动,受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市公安局认可及群众的赞誉。组建交警女子舞蹈队编排《交通安全伤不起》,策划组织拍摄《交通安全“小苹果”》公益宣传微视频,并在市局以及社会多媒介广为流传,深受好评。
吉宏莉简要事迹
吉宏莉,现任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南通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有力推动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南通市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
注重研究,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方向。该同志热心普法事业,刻苦钻研普法业务,根据南通市“六五”普法规划、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标准、法治宣传全覆盖及一三五工程建设、德法同行专项活动等要求,通过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手段,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加强法治宣传理论研究,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路径等重要议题进行深入探索,提出建议,所提建议受到上级好评。
突出创新,全力谋求普法工作发展。该同志将创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命线和发展线,改进普法的形式和手段,大大增强了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学法达人”平台开展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统一联考;协调教育局等部门率先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广建立崇德少年法学苑,将青少年的学法平台延伸至社区;指导制作全省首部宪法宣誓微电影《心愿》,打开了新媒体普法思路;巩固和推广“学法达人”软件、江海普法名嘴、“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普法邮路、普法连锁店、法治文化节等学法品牌,使之在传承中得到发扬光大;高标准迎接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南通“六五”普法工作获得省考核组高度肯定。
强化沟通,真诚凝聚多方社会资源。坚持与各个部门真诚沟通,争取多方支持。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联合市环保局、公安机关、市妇联等部门分别开展环保法制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反家庭暴力日、“家庭学法达人赛”、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6 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期间,协调全市各机关积极开展宪法宣誓、主题签名和法治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推进合力,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重要成绩。
缪海昕简要事迹
缪海昕,现任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科长。五年来,该同志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和推动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再上台阶做出了重要贡献。
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执法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员,该同志充分认识到劳动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十分注重知识更新,密切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及时对新修订、颁发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同时利用单位学习会的时间带领全支队人员学习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了单位整体的业务素质。
制度上结合实际,与时俱进。该同志能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并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起草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时间节点分步实施,逐项落实。同时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从法治的角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制度创新。
行动上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该同志积极参与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 “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法规知识竞赛”、“市区企业人力资源干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活动中亲自负责讲授,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尽可能做到深入人心,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
业务上严格执法,忠于职守。该同志能够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五年来,多次参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检查,办理欠薪投诉举报案件236件,为职工追欠工资350.59万元,清退押金3.5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4起。针对涉及工程款纠纷、企业负责人逃逸的,农民工不愿用合法手段讨薪,直接去堵政府门等情况,该同志克服各种困难,耐心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好每件投诉举报案件和突发事件。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次被评为“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获得“全省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先进个人”、“南通市青年岗位能手”、“南通市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南通市对台经济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胡炎同志简要事迹
胡炎,现任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负责指导全市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以来,该同志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较好地促进了城市管理普法工作的开展。
精心组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该同志起草制定了《南通市城管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落实。在实施普法规划过程中,该同志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对全市城管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落实任务,分步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持续稳步发展。2011年以来,该同志利用行政执法例会制度,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队伍进行法制工作检查。
学以致用,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该同志带头学习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运用水平。“六五”普法以来,按照城管法制培训方案的要求,紧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践的需要,牵头组织城管系统法制培训。同时,组织对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以检验执法人员的学习效果。建立典型案例评析指导制度,以典型案例指导实际执法工作,并将已印发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口袋本,执法人员人手一册。
深化宣传,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该同志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协调、督促城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开设中国南通专题专栏之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专栏、法治城管专栏等。“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起草制定了《南通市城管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推动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该同志精心组织,采用形象生动的卡通漫画形式,推出了“城管普法墙”,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沙亮同志简要事迹
沙亮,现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把普法教育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把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努力实现由提高全系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五年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先后被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最佳普法实施单位、南通市首批法治型机关。
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突出了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宣传的三个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
探索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不断拓展普法载体,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组织编排了法制廉政建设小品《最后一顶花伞》获得了市小品、戏、曲艺大赛金奖;法治廉政微电影《稳稳的幸福》获南通市“清廉江海”微电影创作大赛三等奖。
培育“三色路”普法宣传品牌。在8公里长的丁磨公路绿色通道上,制作了21块“三色路”普法宣传牌,把交通法律法规以温馨提示的方式,设置在沿线的树木花草中,以吸引路人关注交通法规,做到道路修建到哪里,交通法规就宣传到哪里,使普法宣传与道路修建齐头并进。
大力助推法治交通重点工作。为重点工程配备了法律顾问,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法矛盾问题,推进交通重点工程走上法治化轨道。在交通所属企业内选取试点单位,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辅导站,积极推进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与能力。成立交通法治宣传工作志愿者队伍,围绕交通行业特点,编印发放了热点难点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法律指南、法制小故事、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材料,让交通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吴建东简要事迹
吴建东同志为南通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开拓思路,大胆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全市“六五”普法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普法深入。为了保证全系统普法工作扎实有开展,该同志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制,连续5年农林对各县(市)区、对系统各部门单位工作考核中都有法治考核分值。实现了各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普法工作有声有色,受到省农委表彰。
筑牢宣传阵地,打造普法平台。该同志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为重点,采取集中辅导与干部自学、观看电教片与知识竞赛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近5年来,农委系统共开展法制培训175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6万人次,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70余场,接受教育1.9万人次。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畜产品、肉制品等的安全监管、查处病害肉品、加强防疫,注重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努力实现农产品源头不出事。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利用送法下乡、3·15打假维权日、农民专题培训等活动,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授课和讲解,增强农民法治意识。该同志积极参加“法制宣讲进乡村”惠民行动,到有关县(市)区乡镇、村、街道进行巡回宣讲。每年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在虹桥等社区宣传长廊向市民开展涉农政策法规宣传,编辑《法润江海报》,彩印16000份,通过南通市烟草专卖局物流配送到县区各行政村烟草零售专卖店进行张贴。每期《法润江海报》都有一个农业方面新专题,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效果。在全面普法的同时,该同志注意点面结合,确定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农资生产经营管理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普法的重点,不断强化他们的教育,通过以点带面,提高了普法的效果。 201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81人次,检查企业4427个(次),整顿市场363个(次),累计立案查处102起。查获违法农资数量15.49万公斤,涉案金额44.82万元,罚没款51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447万元。
徐建锋简要事迹
徐建锋现任市物价局综合法制处副处长。“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军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满腔热情地在平凡的岗位上开展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潜心学法,争当尖兵。他曾是一名军人,对普法宣教工作是外来汉,为尽快进入角色,通过自考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为了掌握价格法律的专业知识,他虚心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请教,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摘录了近上万字的学习笔记。多次参加市人大、市法制办以及全省价格系统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每次培训后,都将培训内容梳理,结合价格工作实践,在中心组、全局法制培训会上宣讲。
潜心研究,注重转化。他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学法用法,在法治实践中,注重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先后撰写《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执法监察的难点与对策》、《改革与法治并行 推进价格部门落实“四个全面”》等多篇法治文章,在《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江苏价格》等刊物发表并获奖。
潜心宣教,创新途径。他紧跟时代发展,积极创新,探索普法新途径、新手段。发挥法治宣传工作者“指挥、协调”的角色,调动每个处室、每个人员,推动全局“谁执法谁普法”的落地。同时,加强对县(市)、区价格部门的普法指导,提高系统同步普法的合力,促成了普法“大合唱”。将价格法涉及的重点普法对象划分不同群体,按各群体不同需求定位,精准定制普法方案,开展“分类普法”、“按需普法”、“订单普法”。同时,重点聚焦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实现普法“精聚焦”。利用《崇法报》和《法润江海报》,用图表、漫画等形式将法律条文通俗化,增强普法内容的可读性;在物价网站开辟“物法园地”,在濠东绿地和部分社区设立价格法治宣传栏,抓好“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多次组织“价格普法进社区”,零距离与广大群众接触,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价格法规;通过电台“大家说法”、“在线访谈”等栏目,传播法治理念、宣传价格工作、传递价格部门依法行政的正能量,成为了普法“多面手”。
张媛媛简要事迹
张媛媛同志现为海安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六五”普法以来,该同志积极参与全县普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不断拓宽教育的普及面,加大普法深度,充分运用百姓喜闻乐见、易于吸收的方法,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使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进入广大百姓的心中,为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主动学习,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普法工作。该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六五”普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思路,十分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特别注重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减少普法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爱岗敬业,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该同志十分热爱普法事业,积极拓展普法方式、方法,丰富普法内容,尽心尽职当好领导的参谋,尽力做好每次普法活动的筹划、组织和具体工作的安排指导,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基础。“六五”普法以来,充分利用九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海安县法治文化节等重大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讲,下发法治宣传资料,派出法治宣传车,悬挂法治宣传标语,设置普法展板,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海安、平安海安、法治海安”建设。
勤于思考,努力创造海安普法新亮点。该同志按照“打造特色、提升影响、形成品牌”的整体要求,搭建平台,丰富活动,提升实效,积极创造海安普法的新亮点。“六五”普法以来,参与策划并成功开展“物流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法治文化“双六一”工程、“新型社区普法”“女性法律讲堂”“8+2”法治进课程、政法干警结对学校、公益法律广告大赛等活动,组织征集法治文化书画摄影剪影文章等作品,形成《农村法律知识丛书》《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文集》《法治让生活更美好文集》《青少年法制教育研讨文章》《法治小故事》等理论成果,免费发放至镇村,为群众学法提供了新的途径,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
张兆祥简要事迹
张兆祥同志现为如皋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科科长。“六五”普法以来,始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普法工作,为推进如皋“六五”普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突出以民生普法统领全局工作。将普法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先导性工程来抓,将普法渗透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第一线。将普法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发挥普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预防、预警和保障作用。将普法作为服务群众工作的源头性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普法优势,开通“雉水寿司”官方微博和“雉水普法”微信平台,普法宣传资料全部加印二维码,群众扫描后可直接登陆如皋普法网、“微普法”微博。坚持围绕群众需求,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开展“普法名嘴”、“十佳普法信使”、“普法形象大使”评选活动,广泛吸引群众接受法治文化熏陶,营造“出门见法、娱乐学法、遇事想法、保障有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突出以重点施教助推整体推进。针对重点对象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考评机制,建立政府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考察制度。出台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组织公务员“雉水在线”学法考试。在全市各学校开展“法润校园”主题教育,组织“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青少年”双百评比活动。将普法纳入“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推动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在全市348个村居全部建立法制学校,印发《如皋市“六五”普法镇村读本》教材,实施“农村普法富民工程”,在“村村通”公交站点布置各类法治宣传漫画,在各村居建立法治宣传专栏,提升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
突出以示范工程推动法治扎根。重点推进镇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文化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和示范村(社区)培育。打造如皋普法景观群,推出以“享寿如皋,长寿有法”为主题的如皋“普法大观园”品牌:看普法木偶戏,游普法景观群,邂逅“普法寿星”。开展“普法主题园”进小区活动,设立玖艺法治图文创意工作室,在市木偶剧团设立法治文艺创作演艺中心,创作木偶普法短剧等特色法治文化节目,提高法治文化建设的品味和魅力。
顾昕华简要事迹
顾昕华,中共党员,如东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已达9年。多年来,该同志按照打造法治如东、平安如东总体要求,以执着的敬业精神,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打造“普法三宝”“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等全国有影响品牌,提升了全县法治化水平。先后8次获到嘉奖,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以及多次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勤于学习,业务能力不断取得新提升。该同志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能力。面对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实施,该同志利用工作之余研究条文,集中组织学习探讨如何结合实际开辟普法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他先后组织编印了《农民学法用法一百题》、《务工人员手册》、《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读本》、《民生热点、企业篇》等系列丛书,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敢于创新,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该同志结合本地特色,积极思考,开拓创新,打造了“普法三宝”等一系列品牌。2012年,创设企业守法诚信评估体系,多次邀请律师、县法制办的专业人员进行论证修改,反复征求40多家行政部门和30多家企业的意见,历时7个多月,先后经过10多次较大修改后,出台了《如东县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获得上级业务部门充分肯定,被评为南通市十大法治事件。2014年参与设计指导法制史教育馆建设,如东法制教育馆建成后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已经接待内蒙、新疆、徐州等省内外二十多批次参观学习。
勇于担当,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该同志注重调动科室人员主动性,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培训制度,连续11年开办普法培训班,被《法制日报》头版报道。协调县文广新局,建立全省首家县级法治文化创作中心,成立法治文化创作专家库,每季度出版法治文化期刊《扶海洲》,每年平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20多部,并将作品发放到76支民间演出团体,开展民间法治文艺调演和十佳法治民间团体评选活动,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季华昕简要事迹
季华昕同志现为海门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六五”普法以来,该同志始终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为目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组织指导全市开创“六五”普法工作的新局面,圆满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优异成绩。“六五”中期海门市司法局获省先进集体,1人获全国先进;“六五”终期海门市被江苏省政府表彰为普法先进市。
强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该同志作为法宣的新兵,在工作中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耐心向书本、网络和实践学习,促使自己在理论上不断更新,在业务上不断进取,很快进入了工作角色。面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日益增多、任务日渐繁重的需要,该同志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的要求,苦练内功,提高综合素质,深入学习法宣理论,认真研究“六五”普法规划,认清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工作的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协调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加强业务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法宣任务。五年来,该同志精心谋划,力创“六五”普法新局面,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动态报送、通报督查制度,促进“六五”普法工作整体推进。坚持将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法律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带头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出台《海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意见》,军营法律文化园和法治文化广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强调引领示范作用,力谱法治建设新篇章,海门市成功跻身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四度蝉联全省“法治县(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针对新媒体的发展,他组织科室同志开通普法微博和微信,第一时间通过新媒体窗口展示海门普法动态;2013年,首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拍摄两部法治微电影。
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该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实是求事,保持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历练自己,不断铸就政治品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时刻以“日日弹尘”的精神清理思想磨练自己,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姜莉莉简要事迹
姜莉莉同志现任启东市司法局副局长。“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力度,以人为本,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创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和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以开展“三大工程”为抓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全覆盖。一是在党员干部中实施普法教育“龙头工程”。不断推进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为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学法礼包”。联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全市镇乡、园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法考试。二是在基层群众中实施法律意识“培育工程”。深入工厂企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在青少年中实施学校法治“护苗工程”。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故事讲演、法治小报创作、法治情景剧比赛、模拟法庭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
以推进“专业普法与草根普法互补”为抓手,实现法治宣传队伍建设的全覆盖。一是建立“法治启东”讲师团。挑选20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熟悉本部门法律法规、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普法讲师团成员,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组建“普法名嘴”微联盟。培养和选拔10多位“沙地普法名嘴”。他们活跃在普法一线,自创自演,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通俗易懂地普及法律法规常识。2015年,启东“沙地普法名嘴”微联盟正式成立。
以建设“家庭普法站”为抓手,实现法治宣传普法终端的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有家庭普法站343家,有效地延伸了法律宣传的终端,打通了群众普法的“最后一公里”。《法制日报》和《江苏法制报》均在头版刊登家庭普法站建设的经验。为提高家庭普法站站长的法律知识和服务能力,该同志组织家庭普法站站长系统培训,鼓励家庭普法站站长利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常识,开展大众化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将家庭普法站工作案例集结成书。
姜志亮简要事迹
姜志亮同志现为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该同志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多年,工作业绩突出。“六五”普法期间中,通州区被评为全国“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县(市、区),区人民政府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促进阵地建设扩面提质。该同志不断推进区、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区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创作展示中心、青少年法制文化教育基地等一批有特色、上档次的法治文化阵地。同时,将法治文化阵地530工程纳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建设镇、村法治文化阵地。
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用。该同志牵头开办《法治之声》电台专栏、《普法园地》报纸专栏,开设《中国通州普法网》网站。开辟《平安法治通州》、《法官讲坛》、《以案释法》电视专栏。创新建立企业普法QQ群,开通普法微博、微信,开展公务员邮箱普法,设置网上村村通法治宣传专栏,利用触摸屏电脑开辟普法测试游戏环节,增强了普法的趣味性和群众参与意识。
推动重点对象按需施教。该同志注重提高各类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在线学习内容,将法制讲座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选学讲座,出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确保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组织“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寻找学法幸运星”、“与法同行,助我圆梦”、“法制在我心中”、“法润童心”有奖征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模拟法庭等主题活动,借助“家校通”这一短信平台开展与学生学法用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开启家长孩子同学法新模式。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组织开展通州之夜法制文艺演出、检察长宣讲团基层行、司法为民村村行、农村矛盾调解及法律咨询服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预防犯罪走进农民工夜校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法制灯迷竞猜,有奖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扩展了普法的涉众面。
赵呈进简要事迹
赵呈进同志现为崇川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该同志在“六五”普法期间,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创新的工作理念,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向纵深,不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区学法、用法水平,有力促进“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
重视普法,加强学习。该同志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区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六五”普法的工作内容,利用集中培训、网上在线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了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该同志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创建、“法治街道” 创建、“省民主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制定法治宣传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惠农”、“法治护蕾”、“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工程”、“法律接受工程”等法治宣传项目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演出进社区、进商业街等文艺汇演活动。
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法润江苏 春风行动”进企业、工地、学校、街坊、邻里等法治宣传活动,将法律送进千家万户;深入开展新市民“我在崇川 法在心”法治主题征文、法治主题演讲和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高社会群体对宪法的知晓率;积极推动法治文化软着落,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鼓励和推进法治类社团创建,让群众真正参与法治,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积极组织开展“德法同行”主题书画作品巡展等活动。
褚松元简要事迹
褚松元同志,现为港闸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六五”普法期间,该同志抓好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方法,出色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任务,为港闸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在该同志的组织协调下,港闸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六五”普法启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板、媒体宣传、广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张贴标语、专题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大学生村官普法队伍,落实了普法联系户。先后征订发放 “六五”普法读本1500余本和农民工普法读本800本,编印发放法治宣传手册5000本,发放其它法律书籍3000余册,法治宣传挂图500余份等,提高了群众对“六五”普法的知晓率。
分类指导,按需施教。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先后举办区管领导干部及机关人员法律知识讲座、物权法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集中学法活动20多次。举办开发区街道村两级干部法治讲座14场次,有力地提高了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注重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学法,定期组织法律服务人员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同时,主动与综治、工会、安监、工商等部门合作,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价格诚信”等企业创建活动,通过讲诚信、促规范,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学法用法。注重抓好青少年学法,每年组织青少年学法夏令营、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活动。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将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五老”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在村(社区)全部建立少年法学苑,将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社会化。
文化引领,营造氛围。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越江社区、高迪晶城等人口集中的小区和广场建设群乐汇大舞台,设置法治宣传栏,定期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活动,让老百姓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受到法治熏陶。打造“善 法”龙潭法治阵地,指导辖区龙潭村围绕“善 法”主题,重点打造一面“善法墙”,两条法治文化长廊,三个主题教育馆,四个法治功能室。“善 法”龙潭阵地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吸引众多同行的参观考察。
张青简要事迹
张青同志现任南通市新开街道司法所所长。5年来,该同志围绕“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强化模范带头,注重工作调研,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底该同志被南通市评为“司法行政十大服务之星”,所在单位被评为省级“优秀司法所”,2013年被省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兢兢业业当好“普法能手”。该同志大力营造街道学法、用法良好氛围,采取法制学校、道德课堂、法制故事、法制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落实普法宣传,围绕环境保护、民生需求、权益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每月下发“一周一卡、每周一法”,组织大家学习,提高街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街道规范化行政制度的落实,牵头组织制定《新开街道依法决策制度》、《新开街道民主决策制度》、《新开街道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等制度,推进街道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全力以赴打造“普法天地”。新开街道共辖10个拆迁安置社区和2个商品房社区,面临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一系列问题,日常管理和综合治理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该同志注重把握日常管理和社会治安的关键环节,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固定橱窗、滚动屏幕等平台宣传法律知识,选择法治谚语、通俗对联500余条张贴于居民楼道口,组织各类法律学习班80余次,对30000多人次进行了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组织“草根”舞台法治文艺汇演10余场。作为名誉会长,每年10余次带队组织自行车宣传队、风筝协会宣传队到各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亲自登台普法宣讲,效果良好。推进普法阵地建设,街道12个社区都有鲜明特色的法治宣传平台窗口,通盛社区“咏法苑”法治文化广场被评为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紫荆社区、新开苑社区被省评为反邪教育示范基地,受到了省、市、区和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街道12个社区按照“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社区建设标准,在诚信社区、网格化管理、廉洁社区、无诉讼社区、未成年零犯罪、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积极探索建设“普法乐园”。街道属地有523家企业,安全生产、劳资纠纷等矛盾比较突出。该同志经常组织街道综治办、人劳所、安监等部门到企业“门诊”,对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项宣传,先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220余起。针对产权纠纷等现实问题多次召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先后将150多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作为司法所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教育转化方法,综合运用文化学习、行为训练、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相结合的教育方式,5年来,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为零。辖区有近4万名流动人员,该同志努力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在街道成立了“外来人口之家”,提供图书阅览、文化娱乐、绿色网吧等服务,营造了拴心留人的法治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