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港闸区不断深化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但根据调解卷宗检查、已调结纠纷的回访以及法院等部门反馈的结果,全区的调解工作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调解协议存在格式不规范、条款不合法等情况。为保障协议履约率和司法确认有效性,该区建立调解协议律师把关制度,从事前指导、事中把关、事后督查等三个阶段确保调解协议的规范制作。
一是加强协议制作指导。深化“三所共建”机制,充分发挥驻街道、村(社区)律师的专业优势,通过内部分析讨论、专业部门会诊等方法共商对策,协同化解,做到介入及时、处置得当、调解到位。对于出具调解协议的纠纷,律师需要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完善调解笔录、重点条款拟定等工作,指导调解文书的制作。
二是严把协议审核关。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在调解协议书正式发出之前,需经过“三所共建”律师把关,由律师出具书面意见,确保每件调解协议都有律师把关。对存在明显问题的调解协议,调解员需要参考律师意见进行修正。律师意见随调解协议存入卷宗,作为调解卷宗审核督查的依据之一。
三是规范卷宗奖补督查。各街道司法所、调处中心组织“三所共建”律师和专职调解员定期对辖区内村(社区)的调解卷宗进行抽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卷宗要求及时整改,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协议可以提请矛盾纠纷调解咨询专家库专家律师进行把关。区司法局、调处中心每季度对全区调解卷宗进行审查奖补,只有调解文书规范并具备律师书面意见的卷宗,才能获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