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门市司法局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发展基因,注入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找差”树标准,将标准化融合业务工作实现“双轮驱动”。
“一明确”推进法制审查标准化。以标准促规范、以标准定流程,明确了法制审查范围、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推行常态化、动态化审核方式,推动审核内容从以往偏重卷宗台帐向注重执法流程和重点环节转变。完善个案审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掌握各部门、各所执法管理问题,及时启动个案监督纠错机制。
“两结合”推动执法监督标准化。提前明确监督方式、监督内容、时间安排、参加人员、工作分工等;把好事后监督关,规范对群众的执法举报投诉介入参与处理流程,及时公示处理过程、决定,做到精准发力,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13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系统干警职工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开展监督评议,以督查“沉底”推动工作“见底”。
“三举措”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机构”上抓落实,在成立法制科的基础上,配齐配强法制干部,指派专人负责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将分散开展的行政权力标准化工作划归专人统筹推进。“规范”上下功夫,编印《海门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手册》,缩短审批期限,办件统一操作流程、统一审批标准、统一服务要求,形成“阳光政务”服务、“指尖上”菜单式等服务标准,确保政务服务有序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