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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05/2018-00826 文号: 无号
信息来源: www.det365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26日
生效日期: 2018-06-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www.det365关于同意如皋市柴湾法律服务所更名的批复
主题: 附件:

www.det365关于同意如皋市柴湾法律服务所更名的批复

如皋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变更辖区柴湾法律服务所名称的请示收悉。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批复如下:

鉴于原如皋市柴湾法律服务所所在地已被合并撤销,经市局基层处对相关申请实质性审查后,同意原如皋市柴湾法律服务所更名为如皋市高新区法律服务所。如皋市司法局应及时收缴原柴湾法律服务所公章、财务章、介绍信以及加盖过公章的空白出庭函,并将原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报送市局办理变更手续。

www.det365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