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金福明同志(1950年9月出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市人事局审批,金福明同志的退休手续已于2010年10月22日办理。依据《公务员法》第四十条规定,免去该同志www.det365公证工作管理处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