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陈松泉同志(1954年1月出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市人社局审批,陈松泉同志的退休手续已于2014年2月21日办理。免去该同志南通公证处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